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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几年来,人口老龄化和生育率下降,让养老成为了全民讨论的话题,公立养老院“一床难求”,民办养老院数量不足,政府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行业,让养老机构成为全民讨论的话题。惠州养老院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!
1.享受一次性建设资金补助。
对于自建养老机构床位数不少于50张,且符合相关部门规定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,并已投入运营一年以上的,按核定的床位数,给予每张床位不少于4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;自建养老机构床位数在50张以上(含50张)、符合有关部门规定资质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数不少于1000张的一次性建设补助机构,按核定的床位数给予每张床位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。
2.享受床位运作补助。
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营的社会办养老机构,将按实际接收本县户籍的老人人数给予运营补贴,运营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确定。对接收失能失智老年人,按照失能失智程度分别给予200元、400元和600元以上的运营补贴。
3.享受承接政府转移补助。
接受政府供养保障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和企业、社会组织,按照规定标准,将生活、医疗费等补助转入,每人每月购买养老服务补助不低于600元。
建立疗养院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
1.有固定的服务场所,居住设施和户外活动场地充足。
2.关于消防安全,其场所应符合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。
3.提供的启动资金与服务的内容和规模是相称的。
4.拥有可以开展服务的相应管理和服务人员,根据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,人员应符合规定的健康标准。
此外,要提醒大家的是,各地区的政策和不同,以上数据仅供参考。具体补贴标准及政策以当地政府政策为准。